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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湖市委员会
(   )
提    案
    案由: 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建立乡镇职工公寓的建议
领衔提案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李小娟  市工商联  三  13758353812
附议提案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俞建英  平湖市白金汉爵大酒店  314200  13819328899
 周雪华  平湖市人民西路300号工商银行  314200  13867335680
       
       
       
主办单位  人力社保局     
会办单位  当湖街道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独山港镇)      新仓镇      曹桥街道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新埭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林埭镇      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信局      城投集团    
提案相关
情况
建议
承办单位
建议  人社局  (单位)办理

 

内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专门出台了《平湖市支持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利政策。但是,目前的很多政策大多着眼于引进层面的,但在人才落户后如何能更好的留住人才,让人才住的舒心,干得开心等方面政策仍显不足,住房问题仍旧是我市各镇(街道)企业吸引人才的关键。当前阶段随着我市“三改一拆”工作的全面开展以及土地瓶颈要素的进一步凸显,一方面乡镇可供出租的农房面积明显减少,另一方面,由于土地供应吃紧,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标准的规范化、严格化,很多企业无法自己造职工公寓,实施乡镇职工公寓计划已经相当迫切,加大职工公寓建设对于各乡镇更好的招引适用型人才落户也是一个利好,根据上述问题提出建议:

1、政企联手,在规模以上企业中试点,政府给土地政策、定规模、定指标、定标准,企业负责建设及和管理运营,可以采用向政府租用土地的方式,由建设管理方每年向政府缴纳相关费用,把自主权交给企业进行试点。

2、由市有关部门牵头,会同乡镇,统一规划企业职工公寓房建设,在每年腾退的土地中,划出一定数量的土地用于职工公寓的建设,土地指标由市政府划拨给区镇,按照规划和企业需求,分批建设职工公寓,由政府托管给物业公司管理,向租赁企业收取管理物业等费用。也可以将公寓房的建设与租赁与薄弱村、消薄工作相结合。

3、鼓励乡镇在拆迁安置小区内,划分部分区域改造成为职工公寓楼。

4、通过项目化引才的方式,在项目用地规划中,根据项目大小配套职工公寓用地及人才住房规划指标,由企业对接并负责建设与管理。




 

单位名称:   人力社保局
办理状态: 采纳情况: 落实情况:
沟通方式:
办理方式:
人力社保局  办理意见正文:

 

提案人:   李小娟
对办理答复反馈: 对办理结果反馈:
李小娟  反馈意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