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顾军华 | 平湖市广陈镇广中南路82号广陈镇卫生院 | 314207 | 15967393838 |
附议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金美萍 |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 314200 | 13586384673 |
许敏 | 卫生健康局 | 六 | 13758356916 |
顾稀罕 | 市中医院 | 314200 | 13819326133 |
陈广平 | 平湖市中医院 | 314201 | 13906730372 |
主办单位 | 卫生计生局 | ||
会办单位 | 市府办 人力社保局 公安局 财政局 民政局 | ||
提案相关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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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承办单位 |
建议 平湖市人民政府 (单位)办理 |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指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身份不明确或者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费用补助的专项基金。
一、背景
1.近年来,随着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推进,急救绿色通道制度建立和全面落实,医院的急救能力不断提升,为挽救群众生命作出了很大贡献。但医院“被欠费”的现象屡见不鲜,限制了医院的发展。
2.我市各医疗机构“被欠费”情况较严重,以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例,2016年和2017年共计被欠费160.14万元。具体如下:
年度 | 门急诊(绿色通道)欠费人数(人) | 门诊欠费金额(元) | 住院欠费人数(人) | 住院欠费金额(元) |
2016年 | 615 | 483741.55 | 53 | 439055.03 |
2017年 | 343 | 351759.89 | 50 | 326800.38 |
合计 | 958 | 835501.44 | 103 | 765855.41 |
按照浙江省疾病应急救助支付对象: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以这两类人群产生费用统计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全市产生的医疗费用数据及需要申报补助的金额如下:
时间 | 身份不明人数(人) | 无力支付人数(人) | 产生的医疗费用(元) |
2015.12.1-2016.5.31 | 10 | 80 | 891274.67 |
2016.6.1-2016.11.30 | 13 | 12 | 389192.83 |
2016.12.1-2017.5.31 | 3 | 11 | 7274 |
2017.6.1-2017.11.30 | 13 | 60 | 1267018.03 |
合计 | 39 | 163 | 2554759.53 |
符合申报基金金额:1840376.51 |
医院欠费人群主要有:一是贫困人群,家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是急危重症患者,治疗费用大,超出家庭可承受经济范围。二是复杂人群,如由警方或警方联系“120” 送医的患者中,有涉及车祸(无对方责任人)、自杀、刑事案件(伤害方无力支付)、单身和流浪人员等情况。三是失联人群,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医疗费用无处催讨。四是无赖人群,一小部分人有支付能力却拒绝支付医疗费用,“恶意欠费”,极个别人经治疗基本康复后仍滞留医院的“医赖”,医院出于人道,不能停止陪护和管理,甚至还要负责其日常饮食。
3.近年来,国务院、浙江省、嘉兴市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疾病急救助制度、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相关政策,如《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财社〔2015〕59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5〕65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各县市均要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4. 建立应急救助资金是我省深化改革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嘉兴市2017年度县(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也明确要求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对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等予以足额补助”。
二、我市在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市目前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目前尚未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医院被欠费后只能自行承担,造成很大的损失。
三、建议对策
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当前深化医改公立医院改革中政府落实财政投入中的一项内容。
1.尽快出台《平湖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点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4〕14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承担我市应急救助资金的募集以及我市各医疗机构拨付疾病应急救治医疗费用。
2.将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规模原则上参照我市常住人口数、上一年度应急救治发生情况等因素确定。鼓励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款项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3.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一是要明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部门,建议由市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卫生计生、公安、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组织机构。二是要明确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评估机构,建议由卫生计生局牵头,会同财政、公安、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案例进行评估。三是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发放流程,救助对象发生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公共卫生经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无上述渠道或经上述渠道支付后费用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支付或补助。
单位名称: | 卫生计生局 | ||||
办理状态: | 采纳情况: | 落实情况: | |||
沟通方式: | |||||
办理方式: |
提案人: | 顾军华 | ||
对办理答复反馈: | 对办理结果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