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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湖市委员会
(   )
提    案
    案由: 关于加快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民建房问题的建议
领衔提案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谢静方  平湖市广陈镇政府  314212  13967310386
附议提案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李志红  平湖市广陈中心小学  314207  13567313918
 朱恩慧  浙江省平湖市前港镇西首 平湖市贝斯特童车有限公司  314212  13567392088
 周亮  平湖市广陈镇平广公路民主段118号浙江海特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314207  18506712543
 林侠彪  平湖市酒业有限公司  314207  13511392744
       
主办单位  市府办     
会办单位
提案相关
情况
建议
承办单位
建议    (单位)办理

 

内容: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且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农村大批老旧房屋需要翻建。同时受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导致部分计划城市购房的农村居民购房困难,从计划城市购房改成新农村建房。由于相关政策的制约,形成了农民建房需求与宅基资源紧缺的主要矛盾。

一、农村住房现状

农村现有住房普遍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当时建造时都是砖木结构,使用预制楼板、砖基础,基本都没有使用圈梁,标准低、房屋质量差,此时段建设的房屋现农村使用率在60%左右,个别行政村甚至超过70%部分房屋因建造年份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灾害天气中,极易出现安全问题。

二、农村建房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居民经济收入的增长,结合房屋质量,农户建房需求强烈,我市各乡镇均面临农户建房难的问题。据初步统计,广陈近1200户,新仓约850户,其余乡镇农户建房需求普遍较大,而无法供地,新农村基础设施无法推进,已成了基层干部与农户间的主要矛盾根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新社区宅基地不能满足农民建房需求。各乡镇现有可用宅基地远远无法满足农户建房需求,导致供需矛盾突出。

2.农村房屋危旧破损居多。农村60%的房屋建造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些房屋建造标准低、质量差,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破损,居住安全问题很突出

四、建议

按照长期规划,分步实施,尊重文化和农户意愿原则,多渠道解决农民建房矛盾。

1、加快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布点规划居住区的指标调整,及时解决规划居住区空间、土地指标调整,最大程度上解决农民建房需求。

2、适当增加自然村落保留点,减轻新社区建房压力。我市大部分自然村落都以依河而建为主,部分村落集聚户数较多,有着江南水乡的建筑风格,保留这些村落后进行统一规划,逐步实施,既保留了江南水乡的建筑风格,又能解决新社区的建房压力。

    3.加快启动安置公寓房建设。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平湖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第七条中明确了农村“老年户”应鼓励置换公寓房,及第十三条中的在农村有合法房屋(宅基地)的农户和非农户,鼓励有偿退出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在各乡镇规划公寓房选址,加快建设安置公寓房,解决农村“老年户”及有房无户的非农户的住房问题。



 

单位名称:   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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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市府办  办理意见正文:

 

提案人:   谢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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