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周新根 | 市委政法委 | 三 | 13806723966 |
附议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胡跃奇 | 新居民事务局 | 三 | 13967311588 |
曹冬梅 | 市委统战部 | 三 | 13757302700 |
主办单位 | 政法委 | ||
会办单位 | 纪委 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 财政局 | ||
提案相关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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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承办单位 |
建议 (单位)办理 |
一、现状
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作出统一规定,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公检法等办案机关内部,虽均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管理,基本健全了规章制度,完善了管理机制,提升了管理水平,但流转不畅、缺乏外部监管、司法资源浪费以及结案后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
二、存在问题
缺乏跨部门管理的细化规定和外部监管规则,外部监管难以到位;对涉案财物的界定相对模糊;办案机关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的把握不一致;公检法等办案机关在司法活动的不同阶段分别管理涉案财物,管理主体分散,容易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处理不规范情况时有出现。
三、对策建议
(一)建立全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在市公安局现有物证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全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将公、检、法三家涉案财物统一纳入新建立的全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管理,不再设立其他涉案财物保管场地。
(二)研发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实现公检法各应用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所有涉案财物自动导入。打破部门信息壁垒,畅通监督渠道,公、检、法、财政等部门均可利用管理平台实时对涉案财物进行查询监督;运用“条形码”技术,制作“一案一档、一物一号”的电子化清单,每件涉案物品均可通过“扫一扫”查询保管人、办案人、所涉案件;进一步规范管理,出台办案纪律,所有涉案财物须在24小时内录入管理平台,定期以涉案财物为线索开展立案检查,有效解决了先查封后立案等问题;对所有开具法律文书的财物采取智能化跟踪提醒,以办案时效为节点,短信通知办案单位,倒逼规范化执法。
(三)建立涉案财物定期处理机制。对于无主财物以及经法院判决生效的涉案财物定期进行处理,由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提请,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检察、法院、财政、纪委等各部门参加,形成处理清单,相关单位会签后或集中销毁或拍卖处理。
单位名称: | 政法委 | ||||
办理状态: | 采纳情况: | 落实情况: | |||
沟通方式: | |||||
办理方式: |
提案人: | 周新根 | ||
对办理答复反馈: | 对办理结果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