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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湖市委员会
(   )
提    案
    案由: 关于加快推进“退低进高” 助推我市经济发展的建议
领衔提案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孙忠明  平湖大道3568号  314213  13706737444
附议提案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  经信局     
会办单位  国土资源局      财政局    
提案相关
情况
建议
承办单位
建议承办单位    

 

内容:

面对当前资源要素紧缺,尤其是土地指标严重吃紧的情况下,加快推进“退低进高”已成为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必须途径,同时也是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是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根本举措。为进一步深化“退低进高”,充分发挥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形成长效机制,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实现接轨上海,切实承接上海新兴产业落户,现就“退低进高”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市各镇、街道全面开展土地、厂房、楼宇等“家底”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摸底情况,建立土地利用率清单,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对于土地容积率低、亩均产出低的企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鼓励企业“瘦身健体”或退出。切切实实的将对于经济发展促进作用不明显又占用土地的企业退出,为土地高效利用腾出空间。

二、对于愿意实施“退低进高”的企业,政府部门加大补偿力度,向上海学习,在保要素资源上要舍得下大力气,花大价钱。不但对于拆除低矮厂房的平方面积进行补助,并且对于进高的面积也应予以相应的补助。

三、建立退低进高厂房招商把控指导力度。对于进高扩容后的厂房招商,政府部门应与实施企业商定产业定位,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和鼓励政策,让实施“退低进高”的企业联合政府部门引进有创新型、智能化、高科技的企业进驻,为保证真正的退低进高,切实保证新进项目质量,在未招商入驻前,空置厂房可以采用政府补贴房租形式。

四、对于进驻落户的企业,政府部门按照有关鼓励和支持政策给予相应的优惠。对于实施“退低进高”的企业其每年亩均税收达到50万元,则50万元以上部分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适当奖励。

五、对于进驻落户的优秀企业,为使该优秀企业长期在我市发展,规划和国土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工业厂房分割产证的相关政策,确保企业产权利益,有利于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