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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湖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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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案由: 关于农村危旧房屋尽快改造的几点建议
领衔提案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朱元弟  平湖市平成路822号  314200  13906732681
附议提案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徐春艳  平湖市小博士幼儿园  314200  13819023701
       
       
       
       
主办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农业农村局    
提案相关
情况
建议
承办单位
建议承办单位    

 

内容:

    一、现状

我市农村的住房大都在八十、九十年代建造,在那个时期农村条件相对较差,建造时房屋质量普遍很差,很多民房已经成为危旧房屋。近几年,随着新农村美丽乡村的建设推行,很多危房得到搬迁改造,但仍有很大数量的农村危房等待着出台政策改造。政府对农村住房建造政策,以不同意原宅翻建为原则,可选择新社区建房,农户的思想受几百年传统影响,又不愿意搬离原宅基地。目前,我市城镇危房改造有回购、腾空、维修、拆除等政策,每年政府也出台对农村危房户进行补助维修,需要申请、审核等审批,能符合的农户数量很少。每当有某地区出现危房倒掉造成重大事故时,往往农村危房关注度较高。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变化日新月异,农民建房需求农村建房新增用地指标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危旧房改造是一项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在我市,尚未进行统一集中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基本还处于等待状态,这样会延伸出许多社会管理问题,严重影响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尽快出台政策解决。

二、存在问题

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乡村建设规划严重滞后。在房屋建造时期,尚未编制长远的乡村发展规划,建造房屋以自我美观效果,没有尊重村庄发展的历史和现状。2、相当长一段时间,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土地、规划行政审批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农村危旧房改造处于群众自发和无序管理状态,导致建设与管理严重脱节。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由于群众合理诉求无法满足,引发的上访、信访事件时有发生3、对困难群众的危旧房安全隐患排处力度不够,对危旧房改造的补助投入不足。4、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在制度上尚未规范建立一套明确依据、界定对象、规范程序、疏堵结合、有效管理的农村危旧房改造监管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三、建议意见

1目前我市农村还存在大量的危旧房,急需要对这批危旧房进行技术鉴定,对居住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居住人员必须强制迁离,提供保障住房,确保安全。

2、规划先行、有序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系统工程,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明确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拆建和新建住宅用地规模、范围及建设实施计划。同时,要考虑尊重农村风俗习惯、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参考先进地区的有效经验,提供合适的新农村住宅户型,方便群众选择使用。 

3、明确危旧房改造的对象、范围、方式及审批途径,尊重村庄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确定危旧房改造的范围、方式制定完善农村旧房改造相关政策。农村危旧房改造应以解决房屋安全隐患、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原则,通过拆除新建、结构加固、整治修缮等方式达到排危除患、改善居住目的。国土、规划、镇街应规范并简化审批程序,对危险等级高的危旧房,予以特事特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4、明确危旧房改造监管责任。依法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农村危旧房管理主体。建立镇街联村干部为网格的旧房改造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镇街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严重的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强有力的依法、有效、及时处置。

 

                         朱元弟  徐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