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朱元弟 | 平湖市平成路822号 | 314200 | 13906732681 |
附议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徐春艳 | 平湖市小博士幼儿园 | 314200 | 13819023701 |
主办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会办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农业农村局 | ||
提案相关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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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承办单位 |
建议承办单位 |
一、现状
我市农村的住房大都在八十、九十年代建造,在那个时期农村条件相对较差,建造时房屋质量普遍很差,很多民房已经成为危旧房屋。近几年,随着新农村美丽乡村的建设推行,很多危房得到搬迁改造,但仍有很大数量的农村危房等待着出台政策改造。政府对农村住房建造政策,以不同意原宅翻建为原则,可选择新社区建房,农户的思想受几百年传统影响,又不愿意搬离原宅基地。目前,我市城镇危房改造有回购、腾空、维修、拆除等政策,每年政府也出台对农村危房户进行补助维修,需要申请、审核等审批,能符合的农户数量很少。每当有某地区出现危房倒掉造成重大事故时,往往农村危房关注度较高。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变化日新月异,农民建房需求与农村建房新增用地指标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危旧房改造是一项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在我市,尚未进行统一集中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基本还处于等待状态,这样会延伸出许多社会管理问题,严重影响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尽快出台政策解决。
二、存在问题
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乡村建设规划严重滞后。在房屋建造时期,尚未编制长远的乡村发展规划,建造房屋以自我美观效果,没有尊重村庄发展的历史和现状。2、相当长一段时间,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土地、规划行政审批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农村危旧房改造处于群众自发和无序管理状态,导致建设与管理严重脱节。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由于群众合理诉求无法满足,引发的上访、信访事件时有发生。3、对困难群众的危旧房安全隐患排处力度不够,对危旧房改造的补助投入不足。4、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在制度上尚未规范,建立一套明确依据、界定对象、规范程序、疏堵结合、有效管理的农村危旧房改造监管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三、建议意见:
1、目前我市农村还存在大量的危旧房,急需要对这批危旧房进行技术鉴定,对居住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居住人员必须强制迁离,提供保障住房,确保安全。
2、规划先行、有序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系统工程,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明确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拆建和新建住宅用地规模、范围及建设实施计划。同时,要考虑尊重农村风俗习惯、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参考先进地区的有效经验,提供合适的新农村住宅户型,方便群众选择使用。
3、明确危旧房改造的对象、范围、方式及审批途径,尊重村庄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确定危旧房改造的范围、方式,制定完善农村旧房改造相关政策。农村危旧房改造应以解决房屋安全隐患、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原则,通过拆除新建、结构加固、整治修缮等方式达到排危除患、改善居住目的。国土、规划、镇街应规范并简化审批程序,对危险等级高的危旧房,予以特事特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4、明确危旧房改造监管责任。依法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农村危旧房管理主体。建立镇街联村干部为网格的旧房改造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镇街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严重的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强有力的依法、有效、及时处置。
朱元弟 徐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