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李良观 | 红十字会 | 314200 | 13819093298 |
附议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主办单位 | 卫生计生局 | ||
会办单位 | 财政局 | ||
提案相关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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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承办单位 |
建议承办单位 市府办 |
关于要求在公共人口密集场所放置
AED(除颤仪)的建议
AED是自动体外电击除颤器的英文缩写,不同于医疗机构使用的除颤监护仪,其最大特点是使用者无需具备专业背景,在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后,操作者即可使用俗称 傻瓜除颤器 ,是心源性猝死现场救生的 救命神器 。AED在发达国家又被称为 人体灭火器 ,意外发生时,它能像消防设施一样供及时实施抢救。建议在公共人口密集场所设置,这将有效降低心源性猝死的人群数量。
一、必要性
现代医学证明约80%心源性猝死(简称SCD)是室颤所致,而治疗室颤最有效的手段是早期使用电击除颤。SCD最佳抢救时间和方式是在事件发生的最初3~5分钟进行心肺复苏术(CPR)和电击除颤,如果能够在心脏骤停的最初3分钟内,给病人实施电击除颤,其成功率可高达94%,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电击除颤的成功率以每分钟10%的概率持续下降,10分钟后,电击除颤成功率几乎为零。日本在公共场所配备AED数量约为平均每10万人口200台,美国约190台。
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SCD)人数约54.14万,其中90%发生在医院外,抢救成功率不到1%。目前平湖还没有在公共人口密集场所配备AED,而美国一家机场就配置了256台。另一方面,120的急救力量相对不足,加上市区交通拥堵,120平均急救时间均在10分钟以上。因此在公共人口密集场所设置AED,对于促进公共急救设施的逐步完善和普及使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解决办法
对于推广配置使用AED所需资金,可通过以下途径募集:政府出资,通过财政立项形式,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落实AED的购置、安装、维护及培训宣传等费用;社会捐助,申请成立“急救慈善基金会”,用于购置AED及培训宣传等;政府推行,要求学校、商场、大型企业、景点等自行购买AED,财政适当奖励或支持。
目前绝大部分人不知道AED可以救命,缺乏急救知识。因此需构建公众急救培训导师与培训网络体系,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红十字会配合,承担AED配置所在场所相关人员的急救培训与发证。落实相关部门、媒体的宣传责任,多层面、多途径普及公共急救基本知识,尤其是启动并维持对猝死的全民警觉、应急反应和对心肺复苏的认知,促使大众提高对AED的认知程度。
提案人:李良观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