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第十一界别活动组 | 金莉 678065 | ||
附议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主办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会办单位 | 当湖街道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独山港镇) 新仓镇 曹桥街道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新埭镇) 林埭镇 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 | ||
提案相关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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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承办单位 |
建议承办单位 市委办 |
高质量发展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党的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2006年以来,我市连续14年实施“强村计划”工程,集体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主要问题
(一)主要渠道收入减少。
1.资产租赁收入减少。2013年以来,61个村共腾退租赁集体物业的企业696个,涉及集体房屋26.3万平方米。集体共减少固定资产2986万元,减收1480万元/年,村均24.3万元/年。
2.土地流转收入减少。2018年与2017年比较,受绿化占地、价格倒挂等影响,29个村减收700万元,村均24万元;14个村净亏损320万元,村均23万元。预计2019年土地流转集体收入部分将继续减少。
(二)土地补偿欠付严重。
1.农用地征用集体补偿不到位。除钟埭街道(2015年前)、当湖街道(2016年前)和独山港镇分别以付息、全额和分期付款形式补偿给村外,其他5个镇街道均未按政府相关规定补偿。
2.建设用地复垦补偿不到位。初步统计,除统筹用于“飞地抱团”的546亩复垦指标费由财政全额补助给村外,其余1000多亩集体建设用地复垦指标费均未补偿给村。
(三)支出负担大幅增加。
1.环境管护支出增加。以大中小3个村为例,2018年仅垃圾分类、河道保洁、全域秀美及绿化养护等四项支出,沈家弄村211.7万元,集体负担124.6万元;韩家庙村147.5万元,集体负担46万元;新庄村90.1万元,集体负担43.1万元。
2.公共服务和阵地建设支出增加。家宴中心、文化礼堂等建设,不仅需要集体提供场所,还要承担部分配套和日常管理支出。广陈镇龙萌村建有各种公共服务和基层阵地10处,面积2800多平方米,装修费用514.9万元,集体承担184.7万元。
(四)思路理念还有欠缺。
镇级层面缺少统筹发展理念,前一轮“强村计划”,除市级“飞地”抱团政策外,其余政策执行率普遍不高。村级层面缺少村庄经营理念,村集体在乡村振兴中收获不多、作为不大。
二、对策建议
促进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是题中之义。要按照中央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必须把集体经济发展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为此建议。
(一)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加快出台新一轮发展集体经济扶持政策,共谋一批发展项目,完善资金、土地等扶持政策,并列入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财政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形成村干部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建立“集体经济发展顾问团”,鼓励机关干部回村担任集体经济发展顾问。
(二)坚持平湖特色,做大做强“飞地抱团”发展物业模式。
建立复垦指标收储平台,对村集体腾退的原集体经营性存量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收储,分期分批用于“飞地抱团”项目。镇街道要围绕建设两创中心、职工公寓等,组织实施本区域“飞地抱团”项目。探索创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飞地抱团”直接入市模式。
(三)转变经营理念,支持引导集体经济回归乡村产业。
建立“平台共建、资源共享”集体经济组团发展乡村产业机制,引导核心村发挥土地、资源优势,以股份为纽带,采取“村组团+工商资本投资+农户众筹”等形式,共建农业产业集聚区、景区村庄等。重点支持集体投资高标准农业设施、设施农业用房等适宜集体管理的项目,拓宽增收渠道,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四)盘活土地资源,充分保障村集体长期收益。
明确市财政对建设用地复垦补助资金,在扣除成本后,节余部分要向村倾斜;明确市财政对土地开发等项目补助资金全额给村。各镇街道要主动与村结算农用地征用补偿,可通过国资置换、支付利息、分期付款等形式保障集体利益。征而未用的农用地流转收入要全额归村。
(五)理清财权事权,切实减轻村集体负担。
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及部门安排的财政补助类建设项目,应量入而出、量力而行,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财政应全额保障,确保不产生新的集体负债。对需要村配合的政府事项,应按照“谁布置、谁出资”落实经费保障。要加快整合部门政策资源,按照能合则合、功能不减、群众接受的原则,统筹公共服务和基层阵地建设。
(六)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村集体资产提资增效。
镇街道要对腾退闲置的集体资产统一规划和公开招租,增加集体收入。镇街道要建立土地流转区片指导价、主体综合评价机制等,鼓励村开展粮食生产统一服务,确保村级组织土地流得出、租金收得回。要持续推动清廉村居建设,防止“三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