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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湖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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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案由: 关于开展“限塑令”实施效果回头看的建议
领衔提案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范海珠  当湖街道办事处  四  13819409100
附议提案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  市场监管局     
会办单位  商务局      质监局    
提案相关
情况
建议
承办单位
建议承办单位    

 

内容:

2008年6月1日“限塑令”开始实施,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距今已快满10年。10年执行“限塑令”的效果如何,答案显然不是很满意。所以,我们需要重新回头看,到底问题出在哪?如何解决?

我在平日的生活里大体关注了一下“限塑令”的实施效果,我觉得大型超市(比如我市的大润发、华润万家等)实行不错,都是有偿使用塑料袋,但是在小型便利超市、农贸市场等就是使用塑料袋的重灾区了,塑料袋不仅免费,而且还一样物品装一个塑料袋,买菜回来至少也得5-6个塑料袋。另外,大型超市里那种免费提供的手撕袋的用量很大,顾客往往会撕好多个,少用塑料袋的理念根本没得到转变,只是在大型超市需要付钱购买使用才得到缓解。基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有关部门需要对“限塑令”实施情况进行一个回头看,同时重新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转变居民群众使用理念,从源头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1、强化日常管理开展“回头看”。

相关部门要开展不定期抽查,特别是对各大小农贸市场和小型便利超市要做到常态化检查、常态化纠正、常态化引导。

 

2、建长效机制,对塑料制品企业追查追责,严格执法。“禁塑”需要源头管控,要严肃查处违规生产塑料袋厂家,对农贸市场、小型便利店经营主加强教育,实现源头管控建立对经营者的自律制度、建立社会‘禁塑’监督机制的同时,还要呼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起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开发提供塑料袋可替代产品,让‘禁塑’效果落到实处。

3、开展专题报道,广泛深入宣传“白色污染”危害。引导广大居民不使用或少使用塑料袋,改变居民群众袋装垃圾生活习惯与目前推行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同时进行,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借机引导居民家庭树立不使用塑料袋装垃圾的生活习惯,改用纸质袋装或直接投放。

4、开展联合执法,多部门合作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对广大经营户、生产企业、超市、农贸市场等展开地毯式检查该处罚处罚,该改正改正、该批评教育批评教育,该收缴收缴,形成声势浩大舆论氛围,提高居民环保意识提高违法成本